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西藏地区出入境旅客、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商品、运输工具等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其成都办事处主要负责文秘、文档、财务、退休干部工作,食堂、招待所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承办进出藏人员接送站、订送票、住宿安排、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及维护,承担局机关委托事项的代购代运工作。为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规范车辆管理,该局启用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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